有盜者想奪六祖慧能舍利首級供養,

後被官府捕得,未即加刑,

先至曹溪問其上足令韜和尚如何處置.

和尚答:"若以國法論,理須誅夷,但以佛教慈悲,

冤親平等,況彼欲求供養,罪可恕矣!"

版主語:

和尚代表受害一方,自然可以不計較.若是要求別人原諒犯者,就只能是建議的立場,不能強行認為"你應該原諒他",更不該以國法規定當事人必須寬容犯者,感化犯者.這是兩碼事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新雨 的頭像
    新雨

    露痕

    新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