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有為法生起所憑藉的四種緣,即:
(一) 因緣
因緣一詞有廣有狹.廣者四緣皆是因緣,狹者指此因是主因親因,故又稱"親因緣".此因能親生自果,如麥種生麥,稻種生稻.(基督耶穌亦講"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".他是信因果的,而因果本就是相續不斷.相續不斷就有過去世與未來世!他說行善者來世生天,這不是因果輪迴嗎?他沒說來世的來世,不等於不繼續啊!)八識田裡的種子生現行,種子是行為的親因,但還須有他緣才行.反之,現行又新薰種子於此意識庫裡,則行為是新種的親因.
(二) 等無間緣
對境生心,係由前念引生後念,念念相續無有間隔,但每一念是平等獨立而互不從屬,故稱"等"字.好比瀑流相續不斷,實際上每一水滴是獨立而互不相干的!例如一棵樹開花結果,表面看似因為開花而結果,事實上並非由花主導果實的生成,花不能自主叫果子長出,而是眾生的業識種子在引導.換言之,另一個世界的眾生其共業環境可能未經開花就有果實喔!
(三) 所緣緣(目標)
例如眼識的生起,必須有一切形色等作為它的"所緣緣"(所攀緣的對象).
(視覺的目標是眼前景色;樹種的目標是長成一棵樹).
(四) 增上緣
指上記三緣以外的一切助緣,好比一棵樹的生長要有泥土水份與陽光等,而不僅是有種即可.(耶穌也講:一粒種子落在硬石地是不成的!只是所講不深入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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