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大智度論>指出:
唯佛一人無有過失(不再造新業的意思),餘人誰能無者?
弟子見師之過,若實若虛,其心自壞,不復能得法利。
若見師過,莫起嫌恨。
應作是念:
我先世福德不具足故,不得值佛,
今值是雜行師;我不應念其過失,而自妨失般若。
師之過失,不著於我,我但從師受般若波羅蜜法。
譬如狗皮囊盛好寶物,不應以囊故而棄其寶;
如罪人執燭照道,不可以人罪故,不受其明,自墮溝壑。
(反過來想,今天倘若有某甲如上,是一位能傳授佛法者,只是所行偶有不如法;某乙則現階段沒甚麼一般能辨之過,卻是不懂佛法者,你會以何者為師?我則寧可將寶貴的時間用於親近某甲,學習佛法!試問豈有捨佛就某乙的道理?只要有佛法在,應將某乙和佛比,而非某乙與某甲比。世人多半忽略此一重點,而以人廢言。豈不愚昧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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