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飛帆表示,學生代表再次重申強調為何堅持「先立法(兩岸協議監督條例)、再審查(服貿)」的運動訴求,因為在ECFA架構下,未來兩岸還有各種協議需談判協定,包括經濟部宣稱已幾乎完成談判、將對台灣製造業造成重大影響的貨品貿易協定及相關協議等。唯有透過立法確認各項協議談判的監督機制,才能避免行政權過度濫權,確保人民及國會在實質監督的可能情況下,往後若要簽訂相關兩岸協議才能在「保障台灣人民權益」為前提下進行談判簽訂。此刻,台灣還欠缺監督兩岸協議的立法機制,若未盡快以立法確認兩岸協議監督機制,服貿之後,台灣人民很快又要面臨影響重大的貨貿、而再次出面抵抗政府。(陳培煌╱台北報導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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