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一卷。
六七世紀間南印度法稱和尚著。
乃因明七論之一。
書中闡述建立理由之規則。
此論有律天和尚等之廣注,
為西藏佛教格魯派三大寺規定初學因明者所必修。
露痕詩曰:
夜來新雨細,晨織霧淞繁。
一滴逢花發,人間許露痕。
因心果覺,
在禪宗而言,萬法最初之因只有當前這一念心。
新雨當初寫這首五絕,乃景與人名版名因緣和合。
因、緣、果,
那一滴既是雨滴,也是因心,
版面處處逢花開是緣,而露痕則是果.
話說回來,自宋、元以後,西藏之因明學十分盛行。
寺僧遇重要考試時,須進行幾場因明辯論大會,
並有達賴喇嘛等參與作證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