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一卷。

六七世紀間南印度法稱和尚著。

乃因明七論之一。

書中闡述建立理由之規則。

此論有律天和尚等之廣注,

為西藏佛教格魯派三大寺規定初學因明者所必修。

露痕詩曰:

夜來新雨細,晨織霧淞繁。

一滴逢花發,人間許露痕。

因心果覺,

在禪宗而言,萬法最初之因只有當前這一念心。

新雨當初寫這首五絕,乃景與人名版名因緣和合。

因、緣、果,

那一滴既是雨滴,也是因心,

版面處處逢花開是緣,而露痕則是果.

話說回來,自宋、元以後,西藏之因明學十分盛行。

寺僧遇重要考試時,須進行幾場因明辯論大會,

並有達賴喇嘛等參與作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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