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回答諸質問時,依問題之性質而將回答方式分為四種,又作四記或四答.
據<<長阿含經卷八>><順正理論卷四十九><大智度論卷二十六>載,即:
  
   (一) 一向記
 
又作直答,亦即對於所問直接以肯定方式回答.
 
   (二) 分別記
 
又作解答,亦即對於所問一一分析解剖後,始作肯定或否定之回答.
 
   (三) 反詰記
 
又作詰答,亦即不直接作答,先反問對方,於反問中令其悟解,或以反問顯明問意後始給與回答.
 
   (四) 捨置記
 
又作置答,亦即所問若屬於不應答(非簡單問答的範疇或必須體證而非言語範疇者),則捨置不答.
 
 
此外,<集異門足論卷八><俱舍論卷十九><大毘婆沙論卷十五>等列舉四答之例:
若對方問"一切有情是否皆當死?"等這類問題則可直答;若對方問"一切有情是否皆當生?"等這類問題,那就要看生於哪一道,若問者指人道而言,可就不一定死後當生為人了!如此先就問題分析一番才回答稱為解答;若對方問"人是勝是劣?"等這類問題則應先反問"相對於何者而比較?"對天而言人是劣,對惡道而言則為勝者;若對方問"世界有邊或無邊?"等這類問題則不應答,屬於置答. (能收,即不作無意義之論.)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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