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今許多人還以為善有善報就是福蔭後代,這是中國人的概念,不是佛教教理.其實,福蔭不蔭有四種情況,有的子孫的確受用到先人的福德,那是恰巧子孫本身前世就有行善,彼此不僅有親人之緣,並且緣深.第二種情況是先人行善,可是子孫並不好,善報主要是報在先人本身,後世自己受用.反之,先人行惡也有兩種子孫,其中不乏惡人出好子孫,臺語俗諺說"歹竹出好筍".有鑑於此,福蔭子孫就不是定律了!所以佛教的因果律不承認這個似是而非的觀念.個人業障個人了,個人福報個人受.人要成其事,努力與才智缺一不可,然而也有既努力又聰明的人卻碰上意外而難以成事,所以天時地利人和等這些運氣的變數就很重要了!其實運氣是來自前世自身的善惡加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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