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峰正律師提到臺灣需要多小黨.以前一位讀法律的商界朋友曾對我說過.那時不懂政治,也沒進一步問他.今天總算明白,這也許是讓人民比較接近幸福的一條路,可以試試.倘若有多一點的小黨,讓大黨轉為中小型,讓人民可選到喜歡的政見,例如"在國會修法落實憲法賦予公民的創制複決權,"而在野黨相互合作的彈性也相對提高,總是比讓人民投廢票來得實際些.但願有菩薩站出來領導,小而美的確美,不是空話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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