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因緣參加三壇大戒儀式當然最好,三師七證在上,眾多同參在旁,使自己生信心與慎重心.然倘若遇到特殊情況,例如坐冤獄等不得外出時,亦可自誓而得戒.無論比丘戒或菩薩戒,經上都有自誓受戒的前例.有理有事,但不能說理事一如就缺事喔!何謂理?自心本自具足謂之理,因此自己特地發誓言這個舉動本身就是事.

<<毘尼母經>>卷一載,大迦葉於多子塔邊聞佛說法,經七日思惟,滅盡諸煩惱(貪瞋癡慢疑),證得阿羅漢果.佛說,迦葉已等同受了具足戒.此外,<<十誦律>>卷五十六與<<薩婆多毘尼毘婆沙>>卷二等都記載大迦葉自誓得戒一事.

<<梵網經>>卷下載,若佛子於佛滅度後,欲以好心受菩薩戒,得於菩薩形像前自誓受戒.想想,假如某甲遇戰爭而藏匿於森林中,不知何年何月才可出去,想到趁自己還活著,此生一定要受戒才是.那麼他就可以自誓受戒.戒既然可以自誓而得,在家人最初的皈依一事當然也可以自誓.

倘若你可以參加僧人所舉辦的儀式,就應參加,否則怎能說自己皈依三寶呢?僧人代表佛與觀音等諸菩薩僧,也代表眾羅漢僧,是住持三寶,於世住持的意思.沒有僧人住持於世,佛法便很難持續下去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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