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一卷。
內容敘述一婆羅門子「善生」,
遵從亡父之命,
每朝出王舍城,
向東西南北上下六方禮拜。
原只是迷信如此可增命財之說,
佛看見了,便建議他:
在禮敬各方時,心裡應當反省自己與六種人的相處之道 ,
即父母、師長、妻婦、親友、僮僕與沙門婆羅門;
並教導在家生活當有之倫理道德。
讀後感:
佛教徒發心服務道場,
也應視自家情況而定,
個別因緣不可一概而論。
當父母已有親人在照料,
那麼你可以多花點時間結三寶緣;
若乏人照顧,則你當將之列為首要。
送安養院是不得已之舉,
不應視為理所當然!
而恭敬父母也不應視之為「情執難捨」,
這種說法是破壞基本人倫,非佛說!
當知人打從十二歲以後,
對父母就已不再依戀。
遑論本身亦垂垂老矣,
而父母更老化到
不再有甚麼情感可以取悅於你,
那麼你何來情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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