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一卷。

內容敘述一婆羅門子「善生」,

遵從亡父之命,

每朝出王舍城,

向東西南北上下六方禮拜。

原只是迷信如此可增命財之說,

佛看見了,便建議他:

在禮敬各方時,心裡應當反省自己與六種人的相處之道

即父母、師長、妻婦、親友、僮僕與沙門婆羅門;

並教導在家生活當有之倫理道德。

 

 

 讀後感:

 

佛教徒發心服務道場,

也應視自家情況而定,

個別因緣不可一概而論。

當父母已有親人在照料,

那麼你可以多花點時間結三寶緣;

若乏人照顧,則你當將之列為首要。

送安養院是不得已之舉,

不應視為理所當然!

而恭敬父母也不應視之為「情執難捨」,

這種說法是破壞基本人倫,非佛說!

當知人打從十二歲以後,

對父母就已不再依戀。

遑論本身亦垂垂老矣,

而父母更老化到

不再有甚麼情感可以取悅於你,

那麼你何來情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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